本报讯 柬埔寨人民党和救国党工作小组已经完成草拟《新国会选举法》草案,今早首次发布草案内容,各非政府组织及各界提出意见。
今早,来自两党议员、参议员、政府各部门官员、非政府组织、柬埔寨总商会、工会、非政府组织和协会等超500人参加会议。
《新国会选举法》草案共12章171条文。该法第6条文内容关于各省议员席位分配,从下届起,国会席位将从123个增加至125个,其中首都
金边席位最多,有12席,磅针省原本有18席,但其中8席割给特本克蒙省,因此下届起只有10个席位。
第136条文规定,凡是抵制不参加国会成立的政党议员,或者不愿意宣誓就职的政党议员,将会被取消议员资格,并将按照公式将他的席位分配给其他政党。
新法第144条文规定,如果选民在选民册名单上有超过一个名字,将会罚款1万至10万柬币。
新法还规定,任何故意破坏票箱的人士,除了被罚款1000万柬币至2500万柬币以外,还将遭刑事追究。
另外,该法149条文称,任何外国人没有权力参加柬埔寨政治活动,包括在大选竞选期间,不能直接或间接性参加任何政党宣传活动,或公开抗议任何政党。
违反这项条文的外国人,将被罚款500万柬币至1000万柬币,也将被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