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10月23日是签署《柬埔寨和平协定》(巴黎和平协定)24周年。
洪森总理在其脸书专页上发表《文告》,并发布了4个重要文件和部分图片,回顾了他和已故西哈努克国父共同努力,全面解决国家冲突,争取全面和平的历程。
洪森回忆说,1984年,在法国外交部长的协助安排下,时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的他,被安排与西哈努克国父会面,不过,由于一些国家领导的反对,会面被迫取 消。他一直努力寻找与国父谈判的机会,碰巧获得了外国友人和柬埔寨知名人士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方秋菊在扮演“和事佬”重要角色,而且为他在巴黎谈判提供 了很大的帮助。
“因认为,继续战争只会让人民受苦受难,同时为了寻求国家和平与民族和解,我、柬埔寨人民党和时任政府积极努力寻求一个政治解决方案。而只有谈判才能实现政治解决问题。”
此后,于1985年1月出任总理的我以及柬埔寨人民党高层再次努力寻求与西哈努克亲王谈判的机会。这次努力用了较长的时间,同时也获得了外国友人、高棉知 名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其中方秋菊夫人(目前担任Licahdo组织主席)为我与西哈努克亲王之间的联系作出了最多努力,并为我在巴黎谈判提供了许多帮助。 借此机会,我谨对致力于柬埔寨和平进程的方秋菊姐姐表示感谢。
即使遭到部分国家和红色高棉的为难,以及高棉人民解放阵线的反对,但西哈努克亲王仍决定与我进行谈判。首次谈判于1987年12月2日在法国Fere- En-Tardenois举行,西哈努克亲王和我最后在联合声明上签字。第二次西哈努克-
洪森会谈于1988年1月21-22日在法国Saint- Gernain-En-Laye进行。
经过两次会面之后,西-洪双边会谈扩大成为多边会谈,一些国家也加入从1989年7月至8月举行的会谈,但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我与西哈努克亲王通过成立全国最高理事会(SNC),设法继续开展谈判工作。
洪森文告称,巴黎和平协议想要的全面和平,但来帮助柬埔寨的联合国维和部队无法实现,在维和部队撤出后,还留下了两个“难题”,即是国内武装力量还未统一,及两个政府问题未解决。
洪森强调,在1996至1998年间,经过人民党推出的“双赢”政策,才实现了全国全面和平和统一。
洪森总理前日在其脸书专页上发布了4个重要文件和部分图片,回顾了他和已故西哈努克国父共同努力,全面解决国家冲突,争取全面和平的历程。
据了解,1991年10月23日,全面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的协定在巴黎签署。参加柬埔寨问题巴黎国际会议的18个国家的外交部长,柬埔寨4方代表在和平协定上签了字。它标志着连续了13年的柬埔寨战乱从此结束。
《柬埔寨和平协定》包括4个文件,即:《柬埔寨冲突全面政治解决协定》、《关于柬埔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其不可侵犯、中立和国家统一的协定》、《柬埔寨恢复与重建宣言》和《最后文件》。这些文件用英、中、法、俄、柬5种文字写就。
4个文件中最重要的是《柬埔寨冲突全面政治解决协定》。该协定规定,从它生效之日起至举行自由公正大选为过渡时期,在此期间全国最高委员会是柬埔寨唯一 合法的机构和权力来源,在整个过渡时期体现柬埔寨的国家主权、独立和统一;柬埔寨全国最高委员会对外代表柬埔寨,占据柬埔寨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国 际机构和国际会议的席位。
根据协定,联合国在过渡时期有很大的权力。联合国权力机构控制柬埔寨的外交、国防、财政、公安和宣传等部门。
协定规定最后裁决权属于全国最高委员会主席西哈努克,如果他提的建议符合和平协定的精神,那么联合国权力机构就应听从。
协定要求任何仍在柬埔寨的外国武装力量、顾问、军事人员及其武器装备应立即撤出柬埔寨,并且不得重返。联合国权力机构将对此进行核查。外界应立即停止对 柬埔寨所有各派提供军事援助。柬各方应向联合国提供有关部队人数和装备情况的报告。协定宣告,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停火即告生效。
协定指出,在柬埔寨境外的柬埔寨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有权返回柬埔寨,享受安全的有保障的生活,应设法保证他们免受任何形式的恐吓或胁迫。
协定规定,柬埔寨人民有权通过自由公正大选产生的制宪会议决定自己的政治前途。
根据《关于柬埔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其不可侵犯、中立和国家统一的协定》,柬埔寨要维护和捍卫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其不可侵犯、中立和国家统 一,并把永久中立写入宪法。该协定规定柬埔寨不得与其他国家缔结任何军事联盟或签订其他军事协定,必须终止与此不相符的条约和协定,不利用本国领土或其他 国家领土侵害其他国家,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向柬埔寨引入或在柬埔寨驻扎外国武装力量。协定呼吁所有国家全面承认柬埔寨的主权和独立。
《柬埔寨恢复与重建宣言》指出,柬埔寨的重建和规划主要由柬埔寨人民和在大选后产生的政府负责。任何外界不得企图向柬埔寨强加某种发展战略或阻止潜在捐助者为柬埔寨重建作出贡献。宣言强调联合国系统将在柬埔寨恢复与重建中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文件》则简要地记述了柬埔寨巴黎国际会议的全过程及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