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小妹报道 昨(17)日上午,柬埔寨国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以71票(89名议员表决)通过了《柬埔寨王国政府对柬埔寨国际投资集团公司支付保障法》,对该公司在西哈努克省投资经营煤烧电厂33年优惠期,以法律形式在购电和运营方面提供保障。
副总理兼财经部长吉春代表王国政府为这项支付法案辩护。他表示,政府申请国会批准这项支付保障法,目的是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经营,保障柬埔寨未来的电力供应充足,参与发展国家经济社会。
工业、矿物和能源部长瑞赛表示,目前虽有甘再、达代、阿达、乐西尊等水电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并从明年起陆续投入运营,但是水电厂供电不稳定,尤其在旱季没水不能满足供电,因此需要煤电厂补充。对水电站供电的补充,只有煤烧电厂或核电厂,这是别无选择。他强调,当今的煤发电厂都具有环保技术,不会造成严重污染。
沈良西党议员反对这项煤烧电厂项目,没有举手表决。该党议员宋才说,《保障协议》都已将电价明文规定,国家对公司的保障期太长,使得柬埔寨的电价无法下降。
洪森总理发表《文告》表示,柬埔寨国际投资集团公司获得由原先获得投资经营权的MKCSS公司转让的西省煤烧电厂项目投资经营权。该集团公司计划建设装机能量135兆瓦的煤烧电厂。由于公司的投资经营期长,政府需要对购电、优惠经营期间因政治原因造成公司无法运营给予保障,因此制定这项保障法。
据了解,135兆瓦煤烧电厂项目总投资额为1亿8100万美元,40%为公司资本,另60%为银行贷款。王国政府提供33年优惠经营期,包括3年建设和30年经营。建成投产后,发电厂一年将能产电8亿9500万千瓦时,电价为0.0843美元/1千瓦时(约320瑞尔/1千瓦时),但是电价会随煤碳市价的起伏而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