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文祥报道 昨日,柬埔寨中级法庭开庭审理《非法入境打猎》及《非法持用武器》等案件。两名泰国人涉非法入境柬埔寨打猎,由于被告供认自己的错误,法庭因此宣布维持柏威夏省初级法庭关于判处两人5年徒刑的原判。
坤良明审判长在法庭上宣读《判决书》。他说,两名被告皆为泰籍分别为,毕翁那(男、48岁)和东丹亚拉(男、52岁);被告供认自己的错误,因此上诉法庭决定维持原判。被告在柬埔寨的服刑期满后,才驱赶出境。
坤良明审判长指出,被告如果对法庭的判决不服,有权向最高法院上诉。
据了解,两名泰籍被告于2010年5月5日在柏威夏省初安山县被捕,他们涉非法入境和非法持用武器的罪名,并于2010年8月12日被柏威夏省初级法庭判处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