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警察总署今日上午举行发布会,向电话服务和英特网公司业者公布《电信业管理规定》,强调将严格执行这项规定,维护社会安全,打击利用电信网络进行的犯罪活动。
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苏庆和邮电部长苏坤于2月28日签合签发《电信业管理规定》文告,要求加强电信业管理,避免不法分子使用电信技术进行犯罪活动。
《规定》说,电信正在柬埔寨迅速发展和广泛使用,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交流和人民的日常生活。为了保证国家安全、和平、公共良好秩序,王国政府必须加强对电话、传真、网络等电信技术管理。
内政部和邮电部要求电信业者,销售电信服务时,必须记录买方的有效身份证、公务员证件、僧侣证件,未成年人由父母亲身份证件替代,外国人护照和签证。使馆、公司、组织单位租用电信,必须办理正式手续和指定负责人。
《规定》禁止使用他人证件办理使用电信服务手续,并且要求有关当局和警力对过去所办好的“旧证件”进行检查,以了解是否有存在伪造证件,并通知证件不正确的用户,限期一个月内完成办理。
对于租用公共电话服务,文告要求业者保管好用户的身份证件和6个月的电信使用数据。
对于向他人转让电信服务的使用权,要求办理好转让手续。在公路旁销售电话服务者,也要记录或明确用者的身份证件。
国家警察总署国内安全司司长蔡西那烈中将表示,破案的经验表明,许多犯罪分子使用移动电话、VOlP电话、英特网作为开展恐怖活动、跨境犯罪、绑架、抢劫、贩毒、贩卖人口以及进行淫秽图片的宣传等影响社会安宁和民族传统文化,因此加强电信管理是必要的。
他表示希望,电信业者积极与内政部警察局合作,有效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