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副总理兼财经部长吉春表示,从明年起,首都省级、市县区级和分区乡级政府将各有本身的财政资金。
财经部昨日在财经部办公大楼会议厅召开柬各省市财经厅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会议,并讨论启动一级政权一级财政的相关工作。副总理兼财经部长吉春出席主持会议,多位财经厅厅长、副厅长和财经部官员参加了会议。
吉春在会议上表示,按照国家政权分配改革政策,从2013年起,地方政府的三个行政管理体制将各别有本身的财政资金,即是首都省级财政资金、市县区级财政资金和分区乡级财政资金。
吉春说,地方财政资金将从国家财政预算内划分出来,获得分配的财政资金,将用作发展本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努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据了解,我国主要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首都省、市县区和分区乡4阶段,目前除了中央和首都省级政府外,市县区和分区乡政府都没有获得独立分配和管理的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