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林渔业部长曾仕伦强调,成立农业社区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
国会今日审议通过《农业社区法》草案,农林渔业部长曾仕伦在国会会议上就农业社区的组织和作用向国会议员进行答辩。
他说,农业社区不是私人公司 ,农业社区与公司不是性质是,农业社区以成员利益为最大,公司以为老板利益为最大。因此,农业社区完全是为社区成员维护利益的,王国政府鼓励成立农业社区,就是阻止农民维护自己的利益。
曾仕伦介绍,法律规定,15人起可以组织一个社区,其目的是鼓励农民拥有自己的组织。在德国3人起就可以组成社区,老挝7人,泰国10人,因此,柬埔寨规定的人数仍比其他国家多。
2003年至来,农林渔业部已经为农村地区成立375个社区,社区涉及农业领域各行各为,并且对推动大米出口扮演重要角色。
曾仕伦说,农业部正同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成立“存款组”,避免太依赖银行。目前有一些省的“存款组”的存款额已达100亿柬币(250万美元),日后有望成为支持农业发展的银行。
国会审议的《农业社区法》共有9章114条款,该法是政府在支持农业发展的又一新成果。该法有利于推动农村小型产业发展,保护农业共同市场,保护农民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有利于推动大米出口。
农林渔业部长曾仕伦表示,柬埔寨早在1950年就有农业社区,这种组织对提高农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960年时,农业社区已达520个,很不幸的是,红高棉统治时期,把这种组织定为“合作社”,残暴管理,给人们留下极为残忍的印象,令人们对“农业合作社”的印象感到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