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会今日上午以全票通过《反对否认民主柬埔寨时期罪行法》草案,该法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合作出关于否认民主柬埔寨时期犯下杀害自己民族的罪行。
国会主席韩桑林主持会议,86名议员参加审议并以86票全票通过该法。
该法是由柬埔寨人民党90名国会议员起草的该法草案共有5条款内容,对于在公共场合公开否认民主柬埔寨时期实施暴政者作出6个月到2年的徒刑处分和罚款100万柬币到400万柬币。对于涉嫌到《刑事法》的处分,犯法者还将受罚款5000万柬币到5亿柬币。
《反对否认民主柬埔寨罪行法》倡议人、人民党国会议员姜叶表示,以波尔布特为首的红色高棉于1975年4月17日至1979年1月6日统治柬埔寨期间,实施极端暴政,造成300万同胞死亡,这个历史真相不容否认。
姜叶说,有人企图提出质疑,甚至毁掉有关种族灭绝制度的证据,这是严重伤害人民感情和危害国家的长期稳定。
这位人民党国会议员表示,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让国民永远记住曾发生的“种族灭绝制度”,决心阻止这种残酷的灭绝制度、反人类的犯罪行为以及战争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姜叶表示,制定该法,不影响到柬埔寨尊重人权和言论自由,因为国家宪法已明确规定,柬埔寨遵守联合国所有关于人权的宣言和公约,尊重言论自由,但其言论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影响到个人、社会秩序或国家的安宁。
这是因为反对党领导人金束卡早前发表否认红高棉杀人以及“堆斯陵是人工制造的监狱”的言论而引来了国会制定上述法律。
反对党议员昨(6)日发表《声明》表示,反对党全力支持制定《反对否认民主柬埔寨罪行法》,但要求国会必须遵照民众和民间组织的诉求,延迟审议该法,因为目前国家正处于大选期间,审红仍在进行还没结束,不急于制定这样的法律。
反对党指责,人民党在紧急状态情况下起草该法是另有目的,并且也是为洪森总理为了争取政治利益而命令制定,主要为了利用该法来改变事实,打压反对党及进行政治攻击。
反对党还提到,如果决定制定这样的法律,该法也应规定,前红高棉领导人或重要干部都不得在现政府部门、国会、参议院任职,并且明确规定阻碍审红庭运作者受到判刑。
洪森总理早前表示,在欧洲也有立法处分否认“希特勒暴政”的法律,因此,柬埔寨也应该制定这样的法律,以处分否认波尔布特种族灭绝制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