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柬埔寨财经部从9月1日起,严格征收车辆拥有权转让费(割名费),部分豪华和重型车类须缴超过1千美元费用,是目前的10倍。
据柬埔寨财经部发出通告指出,各类汽车转让费,一律须照"统一估价"征4%税率,包括汽车、休旅车、客货车、卡车、重型卡车和摩托车等。
例如,车龄不超过5年的休旅车(引擎CC数在4千以上),"统一估价"为1亿2千万瑞尔(约3万美元),乘以4%税率,转让费便为1千200美元;而车龄不超过5年的重型卡车(20吨以上)的"统一估价"为1亿5千万瑞瑞,转让费便为1千500美元;之前 ,只需约100至200美元。
财经部称,有关转让费税率(4%),是早在1995年便存在,如今财经部对各种车类再作估价。
据
金边市车辆注册局一名官员表示,以往购买豪华休旅车的车主,只需缴约100美元,便能完成车辆转让手续,但在新颁布实行的新税率下,转让费已增至1千美元以上。
他说,转让费大幅调升,主要是财经部对各种车类制定了"统一估价",例如车龄不超过5年的休旅车(引擎CC数在4千以上)的"统一估价"为3万美元,按4%税率,便须缴纳1千200美元税务。
"这和政府前几年颁布实行的产业税性质是一样的……现在,不论车子是什么品牌,一律按照引擎CC数来分类和统一估价。"
他说,由于之前的"统一估价"是在10多年前定下,所以估价偏低,因此转让费也就低了许多。
询及新税率会不会影响汽车销量时,他说,由于新税制要在下月才正式实行,因此现在尚言之过早。(百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