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派僧王发布《文告》,禁止使用佛寺场地举行违背宗教和国法的集会活动,同时也不允许僧侣参加违背宗教和国法精神的活动。
两派僧王狄旺和布记本月5日签署的《文告》说,僧侣不应参加示威、抗议等违背国家法律和宗教精神,影响社会安宁的活动。柬埔寨王国全国寺庙不应成为非宗教和国家正式活动的集会之处。各级僧侣、居士、尼姑须与寺庙僧侣合作,阻止违背宗教和国法的活动在寺庙里发生,若有确凿证据,应及时通报当局。
《文告》强调,违背上述要求的僧侣和居士将受到宗教教规和国法的处治。
反对党救国党定于明(7)日举行全国性“和平祈祷”的抗议示威活动,该党提到,除了在
金边的民主广场外,也在全国寺庙举行。
两派僧王的上述《文告》,主要是禁止僧侣参加,禁止大寺庙举行非宗教意义的集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