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柬埔寨国家宪法委员会对大选投诉案已处理完毕,并停止上诉。凡是不服从国宪委裁决,或是阻挠国宪委工作的,将面临1个月至1年徒刑,罚款10万瑞尔至60万瑞尔(约25美元至150美元)。
国宪委昨日发表《文告》说,国宪委接到救国党提交的有关第五届国会选举诉讼案15份,国宪委依照法律进行独立的审议,并以全体委员一致赞同对每个诉讼案作出了裁决,15起诉讼案已于9月6日下午全部处理完毕。
《文告》指出,依据《宪法》第36条规定,“不遵守国宪委或阻碍实施国宪委《裁决》者,将被判1个月到1年的徒刑或罚款10万到60万瑞尔,或两项并罚。”
《文告》强调,国宪委已于9月6日下午完成对2013年第五届国会选举诉讼案处理。
反对党救国党拒绝接受宪法委员会处理大选投诉案的结果。柬埔寨公正与自由选举委员会(COMFREL)11日发布新闻通告,抨击了宪法委员会处理救国党大选投诉案不公正,随后,宪法委员会发表上述文告
国宪委以证据不足为由,完全否决了救国党提出的选举严重违规的15起诉讼。但是反对党救国党拒绝接受,还宣称国宪委、国选委和执政党勾结。
救国党11日正式向
金边法庭控诉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恩苏斯迪、秘书长迭尼塔和执行委员会主任恒隆三人筹办大选期间伪造公共文件,舞弊选举。此外,救国党还宣布15-17日举行抗议大选结果的大规模示威活动,示威三天三夜,在民主广场搭帐蓬过夜。沈良西还宣称,示威期间,不排除有街头游行活动。
目前,救国党主席沈良西和副主席金速卡正在首都
金边和各省进行谢票活动,并呼吁民众参加他们的示威活动。
救国党律师凯基昨日表示,救国党已向初级法院正式起诉国选委3名官员使用伪造公共文件和虚假文件。国选委主席恩恩苏斯迪、国选委秘书长迭尼塔和执行委员会主任恒隆被救国党起诉。
他说,救国党起诉国选委3名官员使用伪造公共文件和虚假文件包括,私自添加、删除、更改选民名单;非法为他人制造投票证件;选举不褪色墨水容易洗掉;代替他人投票;“甲”安全票箱没封好;偷改大选票数等。
对此,国选委主席恩苏斯迪说,救国党有起诉的权力,我们必须等待法院采取什么样的法律行动,我们才能按照实际情况尽力配合。
恩苏斯迪坚信,国选委长期以来都是依法办事,保持中立,并没有做出违规的行为,相信法院将会作出公正判决。(百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