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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税和不动产税 逾期未缴者将受罚
2014-03-17 14:35:48
本报讯 全柬未缴纳2013年养路税和不动产税的公民要赶紧纳税,否则税务总局将按法律强制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据柬埔寨税务总局近期发布通告指出,税务总局过去宽待那些未缴交养路税的车主,将缴税期限推迟到2013年12月31日,但部分车主依然不缴税。为了避免税务总局强制车主缴交养路税和罚款,未缴交养路税的车主应该赶紧缴税。税务总局将在近期内开展检查车辆养路税行动。
通告说,税务总局将在近期内开展检查行动,一旦发现不动产业主未缴税,业主将面临罚款处分。业主在未缴税前,不动产不得转卖,除非不动产已缴纳不动产税,方可转卖。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不动产业主应及时缴税。
2013年,柬埔寨税收总额达到8.814亿美元,同比增长16.1%。国内各行各业的税收增长分别是:机场和港口业增长81.7%;服装 业44.5%;饮料23.2%;金融业27.4%;通信业26.9%;生产用具34.2%;进出口14.4%;工程和建筑34.2%;运输和旅游 33.9%;酒店和客栈20.4%;机械销售236.6%;食品生产43.7%;科技电器36.3%。(百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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