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柬埔寨反腐委员会27日通告,今年已经有5179名公务员申报了财产和债务,目前只有4名官员尚未完成财产与债务申报。反腐委员会将向法院起诉这4名官员。
通告称,5月份,柬反腐委员会收到141名官员的财产与债务申报文件,其中117名是新任官员,21名是退休官员。此外,刚入选的首都、省、市、县、区理事会的6342名理事成员(女性有873名)要到柬反腐委员会申报自己财产和债务。
通告显示,5月内,柬埔寨反腐委员会一共收到78宗诉讼,诉讼涉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柬反腐委员会在通告中还对教育部将反腐知识列入教育课程表示大力支持,包括国办小学、中学和大学年级,还有民办的学校。
根据《反贪法》规定:官员申报财产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工作限定于每年1月1日至31日一个月整,从周一至周日(包括假日)上午8时到下午5时。逾期不申报者,将面临1个月至1年的监禁,及10万(约25美元)至200万柬币(约500美元)罚款。凡是国家警察、宪兵、军官,全国各首都、省、县、市、县、区、乡、分区官员,以及参议员、国会议员、政府内阁官员、法官、检察官和书记等,都必须进行财产和债务的申报。
法律规定,参议员、国会议员、政府内阁官员、有任职期限的公务员、国家反腐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的所有成员、法官和检察官、法庭书记等在任时和离任后,必须以书面向反腐委员会公布国内和国外的个人财产和债务。根据财产申报表格,所有公务员必须如实呈报房产、机动车、机械、珍贵物品及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