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柬埔寨宪法委员会主席艾松沃于2日签发新闻通告指出,《法院组织法》、《法官和检察官规章法》和《最高法官理事会法》符合柬埔寨宪法规定,这意味着国会将这三项法案呈交国王,让陛下签发后正式生效。
通告说,该委员会9名委员于2日开会审议上述三大司法草案是否符合宪法,该委员会确定该司法草案是符合宪法,从此,该委员会不会再接受关于这三项法案的抗议书。
今年5月23日柬埔寨第五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审批并通过了《法院组织法》、《法官和检察官规章法》和 《最高法官理事会法》。参议院则于6月12日也宣布这三个法案符合宪法规定。
今年6月13日国会将这三个法案递交给柬宪法理会审批,如今再次得到该委员会宣布符合宪法规定,并公布拒绝接受有关这三个法案的抗议书。这意味着国会将把这三个法案递交给国王签发,届时将正式生效。
民间组织以王国政府没有广泛征求公众与相关民间组织的建议与意见为由,批评国会与参议院通过该司法草案,并称该司法草案将造成司法机构不独立,并在王国政府的管制下。
至于反对党救国党则认为该法律由执政党人民党的一党国会审议与通过,因此该法违反宪法。
但是,人民党官员,尤其是洪森总理则否认上述批评,并称制定与通过上述司法草案是为了深化司法系统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国会是于5月22日审批共有8章节和91条的《法院运行法案》,而23日则通过了《法官和检察官守则法案》和《国家最高法官理事会组建与运行法案》。
据政府提呈国会的报告指出,上述三部法律是司法体系的重要基础,政府完成制定,体现对推行司法改革,深化廉政管理和执行国家法治的重视。
《法官和检察官守则法案》有6章111条,该法主要对法庭和检察官的职业纪律和道德作出规定,以保证司法权力的独立,法官和检察官依法审判案件的清廉与正义品行。
《国家最高法官理事会组建与运行法案》共有6章31条,主要对国家最高法官理事会的组建和运行作出规定,以保证司法的独立。为了保证最高法官理事会的中立性,该法提出最高法官理事会由11人组成,任期5年。
据介绍,《法院运行法案》旨在保障法院的独立权利,保护人民的自由权利和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增加人民和投资者对司法体系的信心。同时,强化健全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明确规定有关各级法院和检署的组织和运作。该法共有8章9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