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柬埔寨移民局官员表示,当局开始实施10年前旧法,要求在柬埔寨的外国劳工除了工作签证外,也拥有劳工部的外劳工作证。
"我们已经开展检查外劳工作证一个多月了。"柬埔寨内政部移民总局副总监努莱克纳说。
据了解,移民局在今年4月成立后,便开始管制在柬埔寨的外国劳工,对付在柬埔寨打工而没有外劳工作证的的外国劳工。
努莱克纳说:"我们在10年前就有这项法律,但我们不能罚款,因为我们没有获得财经部的允许。目前在移民总局于4月1日成立后,我们拥有足够的权限。"
他表示,护照里面的工作签证和劳工部发出的外劳工作证是分开的,外劳工作证申办收费为40万瑞尔(约100美元)。
他强调,根据劳工法第231条,外国人不可以在柬埔寨工作,除非他们拥有劳工部颁发的外劳工作证。
他说,法律规定,外劳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并可以延长至不超过有关人士的居留签证到期日期。
努莱克纳指出,移民法第19条和331条的工作许可规范,帮助政府展开调查和管理在柬埔寨的外国劳工的合法权力。
他说,没有外劳工作证的外国劳工,在被当局查到后,将罚款从50至125美元,严重违规者还可能面临长达三个月的监禁。
努莱克纳表示,目前移民总局已开始从首都金边开始执行有关法律,对各个企业公司展开检查工作,很快就会扩大至全国各省。
他说,移民总局已成立了5个外国劳工检查工作组,每组分有5至6个人,他们分别来自移民总局、劳工部和省级移民局官员将对企业的外国劳工工作证展开调查。
"柬埔寨是一个法制国家,外国人不能为所欲为。"
他补充,在过去一个月中,移民局已经收集约5700美元的罚款。
值得提起的是,虽然柬埔寨已有相关外国劳工管制法律,但当局对外国劳工管得却是一直很懈,通常在柬埔寨打工的外国人只要拥有合法的工作签证即可,当局从没有上门检查外劳工作证。因此,这次如果移民总局严格对外国劳工展开来查行动,预计许多在柬的外国劳工都会受到影响,因为他们大部份都是没有申办外劳工作证。
移民总局提醒那些还没有外劳工证作的外国劳工,必须尽快到劳工局申办,免得被移民总局查到,会被严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