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柬埔寨宪法委员会召开会议,批准了国会提交的《宪法》第76条修正案,并决定在近期向国王呈报该委员会的决议。宪法委员会主席艾森安出席主持会议。
柬埔寨宪法委员会委员恩春标会后对媒体记者说,经过审核后,柬埔寨宪法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批准《宪法》第76条修正案,并认为该修正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据了解,柬埔寨人民党和救国党的修宪工作小组本月1日召开会议,对修改《宪法》达成一致。两党决定对《宪法》第76条关于国会的定义作出修 正:国会至少有120名议员,国会议员必须是在柬埔寨出生的25岁以上的柬籍公民。对"国家选举委员会"成员,宪法规定该委员会成员不可在政党、非政府组 织、工会或商业公司任职。(百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