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木子南宁报道 ,广西南宁市长周红波16日在此间呼吁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各节点城市携手合作,共同把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大动脉"。
在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隆重举行之际,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节点城市市长圆桌会16日在南宁举行,周红波出席并发表演讲。
他说,自2006年以来,在沿线国家的共同合作和推动下,建设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从共识不断走向实践。南宁作为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近年来积极推动经济走廊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南宁优先规划建设南宁-东盟各国的航空、铁路、公路、口岸等基础设施,全力打造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已开通南宁至沿线各国首都或重要城市的航线,新航站区将于今年9月25日正式启用,设计旅客年吞吐量1600万人次,口岸出入境通道检验设施也已建设完成。南宁-河内国际旅客列车已于2009年1月1日开通运行。南宁至新加坡公路通道全线贯通。此外,正在规划建设中国-东盟综合信息门户网站和信息交换平台,努力将南宁打造成为中国-东盟信息高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加快开放合作步伐。2006年至去年底,东盟国家在南宁投资的企业74家,投资总额10.79亿美元;南宁有50家企业在东盟国家开设公司或办事处,投资总额6.10亿美元。已有6个东盟国家在南宁设立了总领事馆,东盟十国商务联络处、中国-东盟多个交流中心、办事机构落户南宁。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等6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已建成投入使用,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及面向东盟区域性电商总部和集散中心正在加快建设。南宁列入中国云南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国-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步伐加快,广西与东盟银行业合作由单一的国际结算业务向信贷类、代理类和股权投资类等多元化发展,区域性金融中心功能显著增强。
注重向改革创新要动力。南宁高度重视投资环境建设,简政放权,推进审批事项、申报条件、办事流程、收费项目"四项清理"和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经济环境、经营环境"五项整顿",进一步加快体制创新步伐,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拿出"权力清单",讲清政府应该干什么;给出"负面清单",指明企业不能做什么;理出"责任清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全力推动经济稳增长。南宁以"工业强市"战略为牵引,做大做优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铝深加工、食品工业、清洁能源六大重点产业,着力打造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以金融业为核心,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旅游目的地集散地;以农业现代化为主导,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深加工能力,着力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业基地。
2014年,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已由"黄金十年"迈进"钻石十年"。周红波指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加快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加快建设,使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迎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和前景。
周红波提议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沿线各节点城市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寻找最佳契合点:
一是加快构建便捷高效交通网。建议巩固发展互联互通交通部长会议成果,加快推进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建设以中国-新加坡为主轴的辐射型公路、铁路网,实现高等级公路和铁路的相互连接,搭建中国西南、中南地区通往东盟国家的陆上主通道。推进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提升沿海港口的运载能力,加快构建方便快捷的港口间联运体系,共同推动海上通道建设。积极响应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建设,加快推动中国-新加坡经济走廊所涉及地区之间的互联互通。
二是大力推进贸易便利畅通。积极倡导建设开放公平的统一大市场,各节点城市进一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深化海关、质检、电子商务、过境运输等全方位合作,提升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水平,降低双边、多边经济合作成本。进一步加强各国边境城市在口岸通关程序、检验标准等领域的沟通与合作,尽快突破口岸通关"瓶颈"。在民间层面,建议成立跨国物流协会,共同协调相关国家的物流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提高货物过境和通关效率。
三是纵深拓展产业合作。沿线国家和节点城市产业发展各具特色,如新加坡的医药科技业、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猛,泰国农产品及加工业竞争力很强,马来西亚、越南和老挝的农业发展、能源开发前景广阔,中国广西传统的机械装备业有较强优势。就南宁市而言,南宁热忱欢迎沿线各国企业前来发展,同时也鼓励南宁企业到沿线城市投资,彼此构建营销网络,开展劳务合作,发展加工贸易,特别是在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金融、信息产业等领域开展更加深入务实的合作,对接文化、旅游、高新技术市场,实现资源、资金、信息和劳动力等经济要素的双向流动,形成有序竞争下的优势互补、产业互动、市场互助、发展互利的区域产业合作格局。
四是完善开放合作机制。建议各方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讨论和交流,增进了解,增强互信。加强高层协调,建立政府部门间的官方协调机制。加强磋商对话,加大协会间的交流合作。加强智库对话,健全专家学者研讨咨询机制。同时,探索防灾减灾、网络安全、打击跨国犯罪、联合执法等领域的交流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