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会今日上午通过了《东盟与印度关于经济广泛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处于合作框架协议中的《东盟与印度货物贸易协议》和《东盟与印度关于冲突解决机制协议》。
洪森总理向国会呈报的上述协议的《报告》指出,2003年10月8日,东盟同印度在印尼巴厘签署了《东盟与印度关于经济广泛合作框架协议》,2009年8月13日,双方在曼谷签署了处于经济广泛合作框架协议之中的《东盟与印度货物贸易协议》和《东盟与印度关于冲突解决机制协议》,旨在加强东盟同印度之间的经贸交流合作。
《报告》说,上述协议将深化东盟同印度的经贸交流,创造自由、透明的贸易与
投资环境。
“双方将创造更好的
投资、贸易与服务的经贸区,逐步消除非关税的贸易障碍,推动贸易自由化。”
报告还说,协议成员国可以对影响到本国工业、从其他国家进口的产品采取保护措施,但其保护措施必须有期限,并且要有明确的理由和合理的补偿。
为上述协议辩论时,财经部国务秘书关威宝表示,双方经过了7年的谈判才达成上述协议,其目的是消除贸易障碍,创造更好的贸易与投资环境。
反对党议员对柬埔寨加入地区贸易协议表示支持,但要求王国政府推动出口,使得柬埔寨能够从融入地区贸易一体化中受益。
国会以86票赞成通过上述协议,96名议员出席会议。(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