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小陈报道 今早,内政部召集非政府组织在金宝殿酒店召开会议,商讨有关《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对非政府组织在柬埔寨的运作进行规范,确保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人民三方的权益。
内政部部长苏庆表示,柬埔寨政府非常支持非政府组织协助人民改善生活摆脱贫困,政府也有时通过非政府组织与人民进行沟通和实施一些政策,非政府组织已成为政府与人民联系的一个重要桥梁。他说,为了确保政府、非政府组织的权益,必须通过法律来进行管理和协调。
据了解,《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有11章共58条。
日前有一些非政府组织提出,《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中要求所有协会、非政府组织或其联盟,都必须向当局申请注册,否则将不被允许从事任何活动。对此,非政府组织建议,注册应是在自愿情况下进行,而向当局注册的非盈利组织,将可享有减免税务及法律保护的待遇。《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规定,一个协会至少要有21名成员,而非政府组织至少要有3名柬埔寨籍公民担任创会会员。 非政府组织对此表示不能接受,他们说希望当局减少最低会员人数及取消创会会员的国籍规定。
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政府组织代表都表示,希望与政府就《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的细节问题进行进一步商讨,以求得双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