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下午,柬埔寨中国商会高华会长召集部分商会理事及部分地方商会代表召开座谈会,就近日愈演愈烈的“劳工证”及“居留证”的办理问题进行探讨。川渝商会会长刘二黎、浙江商会会长施永平、广西商会会长汤建湘、福建商会会长刘雷立、柬埔寨制衣公会理事何恩佳、温州商会秘书长李成建和湖南商会代表等参加座谈。
会上,各位代表纷纷就各自商会会员企业所遇到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并表示柬埔寨政府外籍人员管理的措施是合理合法的,各企业都能够理解和支持,但在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明确的指引和依据,导致企业在办证过程中碰到以下多个问题,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1、移民局和劳工部的双重罚款。移民局到企业检查后,处以每人50万柬币的罚款,到劳工部办理的时候,还要根据每人每年100美元补办过去的“劳工证”。
2、“劳工证”补交的依据。政府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定义劳工与非劳工,对于补交只是单凭最早入境的签证为依据,并不能证实办证者在柬期间是否工作。
3、根据最近劳工部的新闻公告,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未办理劳工证的将不得延期签证,并将处以每人每年125美元罚款,各企业认为其限期较为仓促,因为劳工证并非简单办理,而是有一个申请外籍劳工的过程,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给予一定的办证时间。
4、办理流程混乱。根据一些企业反应的情况,到劳工部办理“劳工证”的时候,每个工作人员的解释均不同,依据也不一样。
高华会长表示,关于外籍人员需要办理“劳工证”问题已经成为柬埔寨的热点问题,引起多方面的高度关注,由于事关中国人今后如何在柬埔寨居留、
投资、经商、工作,柬埔寨中国商会及各地方商协会都接到多家中资企业的咨询。这段时间以来,各种版本的说法都有,但从目前商会所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办理签证延期需要出示“劳工证”的政策还未开始实施,相关旅行社也没有收到政府有关部门关于1月1日起实施该政策的正式文件,目前仍可以正常办理签证延期。
高华指出,对于外籍务工人员的管理,柬埔寨政府很早就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政府一直采取比较宽松的居留政策,现在突然间加强管理,导致众多中国企业或个人极为不适应,但我们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了解当地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如果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遭遇恶意针对,我们可以第一时间向当地使领馆和商会报告并寻求帮助。
“我驻柬使馆一直高度关注‘劳工证’的问题,昨天,我与使馆经商处宋晓国参赞专门汇报了最近的情况,宋参赞表示,使馆方面之前已多次和移民局、劳工部等部门反映问题,也希望中国商会和各地方商协会近期多了解和整理各企业在办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时通过商会和使馆沟通。”
高华表示,柬埔寨中国商会将继续积极与各地方商协会、中资企业沟通联系,充分了解各方面情况,并尽快向使馆反馈,协助使馆与柬埔寨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就“劳工证”办理问题寻找清晰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