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柬埔寨上世纪60年代歌王森西萨姆的73首音乐作品版权17日正式移交给森西萨姆的夫人和儿子管理和保护,意味着凡是有意使用该作品者必须向森西萨姆家属提出申请和付费。
移交仪式17日晚在商业部举行,商业部部长孙占托、文化艺术部部长彭萨格娜亲自颁发知识产权证,司法部长翁旺瓦特纳、环保部长赛松欧,美国驻柬大使、欧盟驻柬大使等多国驻柬大使和代表应邀出席见证这个历史性的时刻。
孙占托部长表示,森西萨姆是柬埔寨人民家喻户晓的歌王,其所有的歌曲都是自己亲自作曲和原唱,可以说他歌曲数以千计,内容讲述了全国地理和柬埔寨人民的感情,歌声独特无双,得到全国人民的喜爱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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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森总理同意把森西萨姆的73首歌曲知识产权授权于其家人。从今以后,有意使用森西萨姆音乐作品者(如做广告等)必须通过其家属同意并付费,不得侵权。”
孙占托指出,我国有保护作家权利的法律,作家和编剧家版权法于2003年生效,因此,不能随意在没有作家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他人的作品做广告。
森西萨姆儿子森章财雅对王国政府、商业部长孙占托、文化艺术部长彭萨格娜努力争取保护其父亲的音乐作品表示感谢。他说,除了上述73首歌外,还有许多歌曲还要继续申请保护,目前正积极寻找相关证明,以呈报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确认。
森西萨姆(1932-1976)出生于上丁省。他创作各种形式的情歌作品并自己演唱,成为柬埔寨上世纪60年代当红歌手,被誉为“金嗓子”。由于森西萨姆的音乐作品被当今作家所修改或抄袭,成为流行歌曲。因此,其儿子森章财雅向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申请保护森西萨姆创作的73首歌曲的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