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柬埔寨国家反贪委员会治安与行政总局局长杜孙那利昨日上午在
金边向媒体记者表示,截止目前为此,已有七成的公务员前来申报财产和债务,并提醒剩余的官员要在本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
杜孙那利表示,这是柬埔寨公务员第三次申报财产和债务。第一和二次分别在2011年2013年。公务员申报财产和债务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工作限定于每 年的1月1日至31日一个月整,逾期不申报者,将面临1个月至1年的监禁,及10万(约25美元)至200万瑞尔(约500美元)罚款。
他说,须申报财多的2万1406名公务员当中,约有4000人(约30%)还没有申报。目前距离期限还有一个星期。他也呼吁还没申报的公务员应赶紧前来办理,以免受罚。
根据《反贪法》规定,参议员、国会议员、政府内阁官员、在任的公务员、国家反贪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会的所有成员、法官和检察官、法庭书记等在任时和离任 后,必须以书面向反贪委员会申报国内和国外的个人财产和债务。根据财产申报规定,公务员必须如实申报房产、机动车、机械、珍贵物品及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