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金边初庭前日开庭审理去年7月发生的仲介柬人到泰卖肾案,两名被告遭法官以反人口贩卖与性交易法》和《刑事诉讼法典》的罪名提控。
两名被告分e为任波拉(40岁、男)和任阿西拉(29岁、女),家住
金边市水净华区水净华分区,家里经营咖啡店生意。
法官是於《反人口贩卖与性交易法》第10条文和《刑事诉讼法典》第632条文提控两名被告;后宣鸯侗驹27日才作出裁决。
《反人口贩卖与性交易法》第10条文规定,为谋求利益、制作黄色影片、强制结婚、领养及其他剥削形式,非法⑷丝诜仿舻焦外的犯罪者,可被判7至15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632条文,以非法目的向政府部门申请批文的犯案者,可被判2个月至两年有期徒刑,及罚款100万至400万柬拧
法律专家称,一旦法官宣判两名被告两项罪名成立,他们最少被判坐牢7年6个月或最高17年有期徒刑。
去年7月1日,金边市反人口贩卖和保护未成年人办事处警方根据举报,逮捕了涉及安排多名柬公民到泰国卖肾的任波拉和任阿西拉。
金边市反人口贩卖和保护未成年人办事处主任高天说,根据5名受害者的口供,任波拉和任阿西拉引诱他们到泰国医院卖肾,K同意支付一个肾1万至1万3千美元。
"不过,因为嫌犯没有按照约定全额支付卖肾者,只给卖肾者3千至5千美元,以致卖肾者不甘心而向警方报告,最终揭发柬埔寨存在非法肾K交易活动。"
他透露,任波拉和任阿西拉与泰国卖肾团伙组织有密切关S,一旦在泰国有病患需要买肾,他们就开始物色"货源",到处引诱低收入的工人卖肾,然后送卖肾者到泰国进行交易。
他说,为了让泰国院医同意进行肾K移植手术,嫌犯还特地卧炻羯稣叩纳矸荩把卖肾者变成病患的家属和远亲,K称是自愿捐肾给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