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土规划与建设部下属的住房总局计划为低收入和贫困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服务。
住房总局局长本洪•苏杰达昨日在发展经济适用性住房会议上介绍,住房总局制定了四项计划:第一,针对低收入、贫困和受灾群体的相关住房法规制定;第二,创立住房基金;第三,制定住房标准;第四,试行计划。目前住房总局已经开始实施第一项计划。
他说,由于人民从乡村逐渐转移到城市,住房问题成为一大难题。我们将以购买和租赁两种形式向民众提供优惠住房。
国土规划与建设部部长黄春林表示,柬埔寨良好的政治环境吸引了许多外商
投资,尤其是不动产行业。但是,住房建设都只针对高收入群体,没有针对中等和低收入群体的项目。因此,我们要为中等、低收入和贫困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
来自泰国、老挝、斯里兰卡、蒙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基斯坦、菲律宾、越南和尼泊尔等共10个国家的代表团参加了23日至25日的发展经济适用性住房会议。
据悉,保障性住房,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