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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木炭不能出口
2015-05-11 14:47:59
本报讯 农林渔业部发表《通告》称,利用自然森林林木生产和出口的木炭属于违法行为,因为此类木炭是受我国法律限制出口的资源。
《通告》说,根据王国政府于2006年11月28日签发的关于林业副产品进出口的"政府令"指出,"木炭"是被限制出口的资源。
《通告》指出,最近这段时间里,农业部得到了相关部门的举报,称有人把在自然森林里的资源来生产木炭之后出口到国际市场。对此,农业部提醒出口商这是违法的行为。
通告说,农业部希望出口商即日起停止这样的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通告同时指示全国各省市的农林渔业局、林业行政局,务必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武装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禁止所有出口森林木炭的行为,同时要严厉打击走私木炭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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