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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拒绝将“隆多香米”作为出口大米的商标
2015-09-02 14:38:57
本报讯 柬埔寨农业部呼吁大米出口公司把“柬埔寨隆多香米”作为出口大米的商标,但出口商表示拒绝并呼吁政府三思。
农林渔业部农业司副司长兼大米单一窗口秘书处主任贤万丰表示,我们督促所有大米出口商将“柬埔寨隆多香米”作为自己出口的商标,原因是柬埔寨“隆多”大米连续3年(2012至2014年)在国际平台上荣夺得了“世界最好大米奖”。
他说,我们应该统一使用“柬埔寨隆多香米”作为出口商标,因为目前柬埔寨出口商都以“香米”的名字出口大米,而这商标泰国早就使用了。如果我们今后都以“柬埔寨隆多香米”作为商标出口大米,就可以免得未来同泰国出现的纠纷。
无论如何,大米出口商不认同农业部的想法,也不同意使用“柬埔寨隆多香米”作为出口商标。
柬埔寨大米出口公司Amru Rice公司董事长宋沙伦要求农业部三思。
宋沙伦指出,如果柬埔寨大米出口商都统一将自己出口的香米都命名为“隆多香米”,一旦被国际买家实验发现自己香米根本不是“隆多香米”,那出口商一定有麻烦的。
他说,柬埔寨香米分有三种,第一种是“隆多香米”、“隆顶香米”和“罗蜜香米”。如果要求出口商使用统一的出口的名字,要保证这些名字都包含这三种香米的名称。 商业部发言人甘罗塔表示,商业部支持柬埔寨大米出口商使用大米出口统一名称,从而提高柬埔寨大米在国际平台上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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