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柬埔寨财经部正式对主动报税制的纳税人分为三类,年收入在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被归类为大型税户。
本月25日,财经部长温本莫尼洛签发通告,主动报税制的纳税人分为三类,分别是小型税户、中型税户和大型税户。
通告显示,小型税户为个体户或小型联营企业,其年收入介于2.5亿柬币(约62500美元)至7亿柬币(约17.5万美元),或连续三个月的营 业收入超过6000万柬币(约1.5万美元);中型税户属于注册成为法人的企业,其年收入介于7亿柬币以上20亿柬币以下,而协会、非政府组织也属于中型 税户;大型税户属于外国公司在柬埔寨的子公司,或者获得合格
投资项目(QIP)的企业,其年收入超过20亿柬币(约50万美元)。
财经部表示,将主动报税制纳税人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纳税工作,提高国家税收,加强税收管理效率等。
除了将纳税人进行分类,财经部也计划取消“包税制度”。财经部在《税法》修正案中指出,每年政府所征得的包税收入非常低,今年前9个月的包税收 入仅占总税收的0.5%,但却使用大约六成的税官进行征收。此外,包税税户多为小微个体户,他们的经营活动仅仅是为了维持生计,但在征税过程中却不断遇到 麻烦,不过也有一些税户隐藏真实收入,以包税方式向政府纳税,造成国家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