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配合每年2月22日是国家消防日,消防局今早9时在石岛举行消防救灾演习。
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苏庆出席主持活动,国家警察总署总监涅沙文、
金边市长巴速杰德旺等观看演习现。
负责消防事务的国家警察总署副总监索恩凯表示,当天举行的消防演习分成三个项目,包括使用消防车灭火;使用灭火器灭火,以及演练煤气桶爆炸时,展开救火作业。
他说,去年,全国境内发生的火灾共烧毁了逾500户民宅,造成35人身亡及37人受伤。今年农汛航谄诩洌国内总共发生了14宗火灾。
苏庆副总理表示,通过在国家消防日举行消防救灾演习活动,可以提高锻炼消防队员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应变能力,在真正灾难面前有效的减少人员和财产伤亡和损失,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柬埔寨国会2013年通过的《消防法》,规定消防员若失职将被控,罪成将面对监禁6个月至2年的刑罚。
《消防法》共有8章33条款,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及处分等。该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的2月22日是国家消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