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陆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比利时国际残疾组织昨日在金界娱乐城联合举行了"导致交通事故的因素--没有戴安全帽和酒后驾驶"的研讨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柬埔寨每天平均有4.7人死于交通事故、约60人受重伤。近5年来,交通事故增长了150%,死亡率增加了两倍。2009年,柬埔寨共发生1.25万起交通事故,导致2.15万人伤亡,其中1717人死亡(20岁至54岁占79%)、7022人受重伤。交通事故导致每年直接经济损失约2.48亿美元,已经严重制约到柬埔寨社会经济的发展。
根据2009年陆路交通事故和受害者信息报告分析指出,导致交通事故的因素多为人为因素,主要是驾驶员没有戴安全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在紧急的情况下超车等。死于交通事故的摩托车驾驶员有76%是因头部受重伤而死。目前,民从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还不够强,这需要各相关部门,包括政府、非政府、国内外组织和广大民众密切配合和参与,才能减少交通事故、降低伤亡人数。
公共工程和运输部副国务秘书韩文天在研讨会上表示,从10月1日起,国家陆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在
金边市、干拉省和实居省严格执行交通法,设立25个检查站和270名执法人员进行夜间执法。对于违反交通法规者将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0.5-0.79克/公升为酒后驾车,摩托车罚款6000柬币,小型汽车罚1万2000柬币,大型汽车罚2万5000柬币;酒精含量达到0.8克以上,监禁6天至6个月,罚款2.5万柬币至100万柬币;酒精含量达到0.8克以上,并且撞伤他人,监禁6天至1年,罚款2.5万柬币至200万柬币;酒精含量达到0.8克以上,且撞人致残或死亡,监禁1年至3年,罚款200万柬币至600万柬币;没有戴安全帽则罚款3000柬币。
主办方呼吁广大民众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和他人安全。
主办方特别提示:要戴好安全帽和安全带、不要酒后驾驶、不要超速行驶、不要在危险的情况下超车、不要超载或者不要乘坐超载的车辆、要遵守优先路线、不要在行驶中通电话、行驶之前要检查好车辆、要有驾驶证、要安装好反光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