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波潘报道 经过劳资双方三个月的讨论,劳工委员会今日上午对“工人补贴金”作出正式规定,以结束这场纠纷谈判。
劳工与职业培训部部长、劳工委员会主席翁肃今日上午召开劳资双方会议,并宣布委员会的决定。
由劳工委员会主席翁肃,劳工委员会副主席、资方代表南速提勋爵,劳工委员会副主席、劳工方代表尊蒙通今日上午签字,发表《劳工委员会声明》。
《劳工委员会声明》作出四点决定:一、全勤工人每个月须获得至少7美元的奖励金(原先5美元,劳方要求9美元)。二、接受厂方要求愿意加班的工人,须获得一天不少于2000柬币的餐费补贴或免费一餐饭。三、工龄补贴期计算到第11年(原先只算到第5年),即第一年没有补贴,第二年一个月补贴2美元,第三年补贴3美元计至第11年补贴11美元。四、2011年3月1日起,执行这项决定。
翁肃部长说,劳资双方已经进行了三个月的谈判,虽然在餐费补贴上达成一致,但在全勤奖励金和工龄补贴金上依然存在分歧,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委员会根据双方的意见作出上述决定。
他说,委员会的决定不能让双方满意,但在照顾工人的同时也要看厂方的承受能力,如果把补贴金提得太高,而工厂都关闭,也是毫无意义。
制衣厂商会会长文舒扬表示,他接受劳工委员会的决定,但由于这项决定要在3月份起执行,给工厂带来困难。因为定单已定下价格,无法提升,而对工人的支出就得提升,将会使工厂在近期内有些亏损。
柬埔寨成衣工人民主工会联盟主席阿安在会议上没有举手赞成这项决议。他说,之所以不赞成,是因为还没有达到他所要求。
阿安说,按当前的生活水平,工人至少一个月收入有90美元才可生活,如今薪金加上补贴金,也才有70、80美元,因此他将继续争取。
不论如何,阿安没有计划要再进行罢工,他说,等看执行的效果如何再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