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证券交易委员会昨日召开第17次会议,经讨论通过了《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操守准则》(以下简称《守则》),旨在保证国内证券市场良好运作,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守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确定股民账户格式及开户条件;2、证券投资顾问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意见的相关规定;3、客户买卖证券的委托机制;4、证券公司与从业人员禁止操作的相关行为;5、与证券有关研究和分析报告的公布规定;6、制定与实施内部监督标准和机制;7、证券公司保护客户资金与股票的规定;8、证券公司必须记录其业务活动及其换证条件。
《守则》指出,对于证券交易,投资者必须通过经纪人委托买卖,而根据操守准则规定,每位投资者只能在一家证券公司开设一个证券户口。每家证券公司应当委任客户证券账户管理人员,负责新户口的开设和管理。而投资者要进行交易,最快要等到新户口开通一天之后。除了开户之外,投资者还需与证券公司签署委托合同,以授权公司以投资者名义进行证券交易。但是,如果投资者没有下达指令,证券公司不能擅自使用其户口 进行交易。
《守则》同时也明确了委托交易的方式。投资者除了可通过面对面、书面形式向证券公司与从业人员下达交易指令之外,还可以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进行委托。在接收投资者的委托之时,证券公司应当记录和保存委托的内容。证券公司在开放这些委托方式之前,应当明确投资者已经掌握并能使用每个委托方式,以及明确该投资者真正拥有委托权。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无论推行面对面、书面、电话或电邮委托方式,都应确保这些方式的合法性,以及保障客户秘密不会泄露。此外,证券公司还应建立后备方案,避免在系统失常时影响客户委托。
《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操守准则》通过和颁布实施之后,股民便可在任何一家合法营业的证券公司开户。不过在现阶段,股民开户后不能立即参与股票交易,必须等到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市,以及股票挂牌上市之后。
据了解,财经部曾发布文告,宣布证交所将在下月11日开市,而具体的股票交易则延后至今年年底。西哈努克自治港、柬埔寨电信公司以及金边水务局将成为柬埔寨证券市场首批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