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基普波/松青报道 副总理兼财经部长吉春强调,审计员向被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客观、清晰、简明、意见准确、证据充分、内容合法,才能确保审计工作达到国际标准。
吉春部长今早出席并主持财经部举办的为期两天的“审计报告的撰写和舞弊审计”研讨会。他还指出,为确保审计工作符合国际标准及其效果,审计报告必须符合上述的6个条件。
至于舞弊审计问题,吉春部长指出,审计工作的管理体制落后是造成舞弊审计产生的主要因素,导致致审计单位无法达到审计的目标。他说,找到舞弊审计者并不能完全阻止舞弊审计现象,最重要的是要挖掘促成舞弊审计的主因,并给予解决。他说,评估舞弊程度与明确舞弊线索及了解与审计有关的其他事项是解决舞弊审计的关键步骤。
国家审计机构主席屋春在研讨会上向与会者详细介绍了审计报告的撰写方式和舞弊审计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