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部决定以柬币结算不动产纳税

时间:2011-08-18 16:20:03人气:1122来源: 金边传媒网

    本报讯   根据财经部最近的公告指出,财经部决定规定房地产纳税的货币是“瑞尔”,并规定兑换率为:1美元兑换4000瑞尔。
    财经部国务秘书喜大仁说,财经部做出上述的决定是协调公众纳房地产税的方便。他说,今年是首次征收房地产税,纳税是公民的职责。喜大仁国务秘书说,政府将利用获得公民纳税的资金,来推动柬埔寨各项事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价值超过1亿瑞尔或2万5000美元以上的房地产要纳房地产价格0.1%的税。本月17日,瑞尔和美元的兑换率是1美元为4088瑞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