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金边邮报》报道,财经部近日已公布免除经营稻谷和大米公司在3年之内不用纳“利润税”,以鼓励这些公司参与推动柬埔寨国内大米出口业进一步发展。
财经部的公告指出,从事种植稻谷、收购稻谷、生产大米供应出口的公司等将获得上述的“鼓励政策”,即将在3年之内(从公司在税务局注册开始计算)不用缴纳“利润税”,但在国内市场供应大米仍然要缴纳10%的VAT税。
据一家大米出口公司LORAN公司总经理林文兴说,公司还未接到财经部的书面通知,但他表示这个政策将有利于协助柬埔寨大米出口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