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执行柬埔寨政府于2011年11月2日已发出文告,通知各家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杂志和广告牌在宣传酒类产品时,必须附加有“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警语,新闻部再次警告那些没有遵守此通告的电视台、广播电台的业主。 新闻部部长乔干那烈表示,新闻部已警告电视台、广播电台的业主,关于没有附加“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警语的酒类宣传片。他说,至今,有的电视台业主已遵守执行,但也有部分媒体还是我行我素,不理不睬。为此,新闻部将采取严厉措施制止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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