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小妹报道 为进一步打击贪污行为,增强反贪工作效力,国家反贪机构昨日推出10条反贪标语,并要求新闻部协助宣传“反抗贪污标语”工作。
据国家反贪机构呈给新闻部的要求合作的函件中指出,为了能够更有效执行和打击贪污行为,国家反贪机构欲在电视台、广播台、报纸和网页等媒体上宣传“反抗贪污标语”。并敦请新闻部长乔干那烈给予协助和配合,让所有传播媒体积极参与宣传“反抗贪污标语”。
10条反贪标语
1. 抗拒贪污,让国家迅速发展,迅速改变人民生活。
2. 行贿和受贿,一样有罪。
3. 贪污行为,引发社会不公平事件。
4. 反抗贪污,人人有责。
5. 贪污,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
6. 遵守法律,是参与反抗贪污的行动。
7. 勇敢举报贪污事件。
8. 当你在贪污时,你就是在做坏事。
9. 贪污者将面临重罚。
10. 洪森总理说:要让所有人都不想贪污,不可贪污,不敢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