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缴纳2012年交通税,截至7月15日为止,逾期未缴处以双倍罚款。 据悉,为使2012年交通税征收达到预定指标,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通过广播电台及电视新闻节目,向公众传达催缴2012年交通税的通令。该通令明确指定7月15日为最后期限,决不会像往年那样不断延期。届时交通警察部将对逾期者依法处以双倍税款的罚款。 金边税务局呼吁,未缴纳2012年交通税的车主,包括摩托车在内,必须在本月15日之前,前往区税务局办理交纳交通税手续,以免遭受双倍罚款。(文祥)
网站首页
一键拨号
联系我们
编读往来